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1-27浏览:444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和学科优势,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index.html)、相关类型项目介绍部分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些内容及资金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15年度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请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申请开通账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要求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务必详细阅读《申报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及申报项目类别的具体说明,明确各类型项目对申请人的资历要求及限项规定,选择合适的申报类别,避免项目被初筛。本年度特殊变更条款如下:

1)自2015年起,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中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上两年(本次指2013年和2014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正式申报材料包括定稿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一式两份(须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并2015310前集中送交科技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麦绣文;电话:862655851535815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