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16-03-08浏览:431

 各市、县开大(电大),各办学点,校内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共设三类奖项,三类奖项合计设置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具体类别如下:

1.决策咨询奖:主要奖励为教育行政决策咨询而开展的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政策研究、调查研究、比较研究等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2.理论创新奖:主要奖励对认识教育规律、促进学科发展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有显著引领作用的优秀理论成果。

3.实践探索奖:主要奖励对解决具体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有新思路、新对策,取得突破性进展,具有显著应用和推广价值的优秀实践成果。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1.成果形式

成果主件以文本形式为主,主要包括三类:

1)专著(论文)类: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包括理论普及读物,但不含个人文集)、学术论文(系列论文或单篇论文均可)。

2)编著类: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具有系统性、资料性、工具性等特点的著作和文章,包括辞书、年鉴、史志、研究综述等。

3)调研类: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有证据证明所提观点和建议已被行政部门采纳,或者已被转化为行政决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翻译、编译作品不列入此次评奖。课题结题报告、教材、教参、教辅等可作为成果辅件,附在上述三类成果之后。

2.成果认定

1)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为主,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无著作权纠纷。

2)非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只要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观点和建议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成行政决策),且无著作权纠纷也可以申报;

3)已获全国、省部级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3.成果作者

1)成果独著者在江苏工作;

2)成果合作者中第一、第二作者在江苏工作;

3)以集体署名的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评奖。

4.成果时间

1) 所有成果须在2011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

2)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3)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4)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所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三类奖项有不同的申报评审书,请申报者根据自己的成果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评审书。一项成果只能申报一类奖项,不能三类兼报。

2.成果主件与附件一式六份。

3.所有材料请于42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903房间,电子稿发送至chenby@jso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冰月;联系电话:86265585

 

附件:

1. 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决策咨询奖)

2. 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理论创新奖)

3. 江苏省第四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实践探索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