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要求及考核办法(试行)》(苏电大[2008]182号苏城院[2008]14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11—2013年教职工科研任务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1—2013年科研任务考核分为对个人考核和部门考核。考核内容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二、考核对象
学校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工勤系列人员除外)。
三、考核办法与程序
(一)个人考核
1.个人申报。将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的科研成果以及调研报告等,填写到《2011—2013年个人科研任务考核表》(附件1)。
2.网上登录。登录学校科研成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10.28.216.200/kfxx/rms/index.aspx),录入2011—2013年期间个人科研成果的基本信息,完成科研成果网上登记工作。
3.提供科研成果书面材料。科研成果等提供原件1份、科研项目立项提供结题证书。2011—2012年已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提供原件。
4.部门汇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科研成果材料的汇总、审核,并将以上材料及电子表格报送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部门考核
部门考核是学校对各部门科研任务要求的整体考核。部门负责人填写《2011—2013年部门科研任务统计表》(附件2)、《2011—2013年科研任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部门科研任务统计表》《科研任务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科技处负责统计、汇总,由校学术委员会评选出2011—2013年度“科研先进部门”及“科研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各部门须由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的科研任务考核工作,及时报送材料。有关表格可在科技处网页上下载。材料报送时间:2014年2月26日前。电子文档发至zhangjt@jstvu.edu.cn。其他未尽事宜可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军涛倪晓燕电话:8626558286265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