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部门: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三五”2017年度科研规划课题已进入结题阶段。请各课题所在单位严格按照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课题负责人,按项目要求,抓紧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做好结题准备。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方式、结题要求
1.采取会议鉴定和通讯鉴定两种方式。
2.省校课题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
自然科学类:课题负责人至少以第一作者在SCI或EI(JA)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发表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人文社科类:课题负责人至少以第一作者在SSCI或CSSCI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青年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
自然科学类:课题负责人至少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申请并获得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
人文社科类:课题负责人至少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3)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研究课题结题参考上述要求,或可为不少于2万字的结合工作实际的研究报告。
(4)各项成果必须是与课题高度相关,并标注“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字样和立项号,否则不予作为结题认定。
3.市县开放大学课题结题要求:
(1)经费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正规期刊发表紧扣选题、学术性较强的论文2篇。
(2)自筹经费课题: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正规期刊发表紧扣选题、学术性较强的论文1篇。
(3)各项成果必须是与课题高度相关,并标注“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字样和立项号,否则不予作为结题认定。
二、鉴定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将结题申请书一式三份、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等)共3套材料报送省校科技处。
2.提交的课题结题材料包括
(1)研究成果的主件:论文、著作、调查报告、专利授权证书等。
(2)必要的附件:研究成果获奖证书、成果使用部门对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成果的评价证明等。
(3)其他材料:项目研究报告(结题报告)、项目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立项通知书、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等。
(4)其他无关成果(如读书笔记)一律不要报送。
结题材料要求统一装订成册,装订格式和装订顺序见附件课题结题所需表格。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把好课题结题材料初审关,提高结题材料质量。
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的课题负责人,须以书面形式填写《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科技处备案。课题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到期仍未完成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
三、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2月21日
结题材料纸质稿邮寄: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开放大学)科技处903室(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210036);联系人:管钊;电话:025-86265585;配套电子稿发送:798284286@qq.com。
科技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