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科研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巡视整改意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科研成果奖申报,现请各学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培训与科研成果奖申报培训、培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宣传、培训,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新思路。各学院于11月10日前需开展成果转化专项培训会,并提前一周将计划提交科技处备案,会议做好记录。
2、加强科研成果奖申报培训与培育工作,重视培训,注意积累,定向培育,逐级申报。各学院需于11月10日前组织科研成果奖申报培训会,并于11月20日前提交科研成果奖申报培育名单。
联系人:许广富 电话:(025)86265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