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10 号)有关要求,该奖项提名工作现已启动。对照条件和要求,请各有意向申报者积极参与、认真准备。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我校各类研究成果经单位批准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工作安排
请有基础的学院做好组织和安排,4月7日前将申报意向告知科技处,以便后续工作组织和安排。
联系方式:许广富 86265590 科技处916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20220401.zip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