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市县开放大学开展校级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2025-12-04)  

各市县开放大学:  

为进一步调动全省办学系统广大教职员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强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和应用,提升有组织科研能力和服务地方发展水平,根据《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文件,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县开放大学开展校级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评选活动坚持学术道德标准,倡导质量第一,注重成果影响力、社会贡献和实际应用效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突出科研服务教学、服务社会导向,推动形成崇尚创新、注重实效的良好科研生态。  

二、评选范围  

参评成果须为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

1.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含论文集、教材);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纳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

4.已实施转化并产生实际效益的专利成果。   

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表彰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显著社会效益或良好应用前景的优秀科研成果。  

四、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者应为市县开放大学在职教职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限一人申报,原则上由第一署名人申报。经其他作者同意,可由第一署名人之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并需要提供第一署名人签字授权的“授权证明”,并在“授权证明”中说明申报者在成果完成过程中所作的主要贡献。

3.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时须提交成果摘要,并附相关部门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扫描件。   

4.专利转化类成果须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及成果转化协议、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说明等相关支撑材料。   

5.申报者须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规范,凡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6.限额要求。市级开放大学:每单位择优推荐不超过10项;县级开放大学:每单位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

五、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江苏开放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科研成果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https://kjc.jsou.edu.cn/2024/0326/c2284a172555/page.htm),并提交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稿。

2.各单位结合限额开展审核评审推荐工作,填写《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推荐汇总表》)。

3.请于12月12日前提交《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审查表》(加盖公章的PDF版)《推荐汇总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申报成果和证明材料(PDF版),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by@jsou.cn,邮件主题为“单位+2025市县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科研成果奖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成果名称+成果类型+学科门类”。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成果的材料要求:(1)论文成果电子材料需提交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和文章正文;(2)著作成果电子材料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3)研究报告、专利转化成果电子材料需提交完整文本及证明材料。

5.为推进专项工作顺利高效开展,请各市县开放大学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2025市县开放大学评优评先工作群”(QQ群号:568783675)。

6.联系人:陈冰月;联系电话:025-86265568


附件1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2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


 江苏开放大学科研处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