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开放大学,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5〕17号)安排及要求,科研处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2024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含专题项目,下同)。
2.2023年及之前立项、尚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重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一般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学校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学校将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既定研究任务的项目进行审核。
中期检查材料包括: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
2.《项目任务书》复印件(2021年起《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即视为项目任务);
3.项目如有变更,须提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8)复印件;
4.正确标注的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原件单独提供);
5.重大项目须填写提交《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附件3)。
以上中期检查材料(1-4)须按序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电子版以“课题编号+姓名+2025年度高校哲社课题中期检查材料”命名。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根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要求,应参加结项验收或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项目。
(二)验收内容
申请结项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结项要求
重大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一般项目的结项工作由学校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学校将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既定研究任务的项目进行审核,结项结果报省教育厅审定。
结项验收材料包括: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
2.《项目任务书》复印件(2021年起《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即视为项目任务);
3.项目如有变更,须提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复印件;
4.正确标注的研究成果复印件(原件单独提供);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5)或《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6)。一般项目《结项证明》由省教育厅统一制作,有关信息将从《汇总表》中提取,请确保信息无误。
以上结项验收材料(1-4)须按序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电子版以“课题编号+姓名+2025年度高校哲社课题结项验收材料”命名。
三、其他事项
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常见问题答疑详见附件1。
四、材料提交
在本次中期或结项范围内的课题负责人,须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并将对应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部门),由单位(部门)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材料,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提交至省校科研处,包括:
1. 纸质版材料: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汇总表(盖单位或部门章);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材料,顺序需与汇总表中保持一致。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材料分别整理。
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科研处902室。联系人:杨英;联系电话:025-86265568/13809062252。
2. 电子版材料: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汇总表(Excel和盖章后扫描的Pdf版);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材料,顺序需与汇总表中保持一致。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材料分别整理。
电子版材料以“单位(部门)名称+2025年度高校哲社课题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材料”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yangying@jsou.edu.cn。
以上所有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17:00前。
附件1: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常见问题答疑.docx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doc
附件8: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江苏开放大学科研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