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项】关于横向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2026-01-08)  

各横向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苏开大(苏城院)[2021]91号文件精神,规范学校横向项目结题管理,横向项目结题时间、形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的,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视为结题:

(一)通过验收、鉴定的。

(二)委托方出具合同完成的证明材料。

(三)合同有效期满一年内,委托方未提出任何异议。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经科研处审核批准后,可视为结题。

请满足结题条件的横向项目,尽快办理结题手续。

请横向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月18日前将符合结题要求的横向项目结题证明等材料送到科研处903室,联系人:王德生,联系电话:86265585。

 

附件1:横向项目结项证明

附件2: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横向项目结题申请

附件.docx

科研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