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第15批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2026-04-0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优化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苏科区函〔2023〕29号)文件精神(附件1),我校2023年和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题手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原则

原则上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作统一结题要求,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是否结题。如需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

二、结题条件

按照《关于优化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合作双方签订的“五技合同”以及《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表》中约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项目立项应满一年且到账经费使用超过一半以上。

三、结题程序和相关说明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对照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优化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于4月15日前提交《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四份(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存档1份、设区市科技局存档1份、省科技厅存档1份、科研处存档1份)和完成约定任务和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学校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统一申请用章。

联系人:王德生

办公室:定淮门校区综合楼1715室

电话:025-86265585


附件1:《关于优化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题申请表(电子版).doc

                                      科研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