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2026-06-03)  

各学院,各部门:

接上级相关部门通知,为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考试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目的

考试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需求和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教育考试评价体系和服务教育考试改革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考试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并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资助额度

考试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考试专项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

3.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申报上述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在研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考试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考试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考试专项。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科研力量和扎实的学术积累,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1.考试专项申报不限额。各二级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2.考试专项的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培育项目,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一般、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培育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办法(详见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获立项的,立即撤项并通报批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追责。

5.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六、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本年度教育考试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平台或网站下载。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一)申报者请仔细阅读申请书及活页中的填写说明及填写注意事项,按照申报公告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涉密内容,申请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学院需对申报材料的学术性和意识形态进行审核,完整准确填写《江苏开放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科研成果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查表》(下载网址:https://kjc.jsou.edu.cn/2025/1217/c2284a219880/page.htm)。

(三)申报时间安排

1. 6月8日前,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将申报人员姓名、项目名称、申报类别汇总发至指定邮箱。

2. 6月20日前,申请人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及《活页》,同《意识形态审查表》(提交签字盖章的扫描件)的电子版(PDF版)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

3. 6月24日前,将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申报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专项《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在平台上提交给全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待立项公布后,二级管理单位在平台上下载所属立项项目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补全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上传至平台存档。

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再有疑问,二级管理单位咨询全规办,地方高校请先咨询本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办电话请上管理平台的“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四)联系方式

本校联系人:杨英;电话:86265568;  

全规办咨询电话:010—62003909、62003308;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附件:附件.zip

1.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指南

2.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

3.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

4.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科研处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