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0-11浏览:756

各学院:

根据科研工作会议要求,为浓厚校园学术文化氛围,促进学术繁荣,打造“江开”学术活动品牌,本学期将继续推进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学术交流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践行科研育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坚持学科引领,学术交流应紧密围绕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

3.坚持高水平、高要求,选题应紧跟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

二、学术交流活动形式

1)组织教师参加本学科专业领域校外高水平学术会议。

2)组织邀请本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学者来校做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学术研讨等。

3)做好优秀成果推介,宣传我校学术成就,扩大我校学术影响。

三、工作要求

1、学术交流活动要做好计划报送工作。原则上各学院每月至少组织一场学术交流活动,并于每月第一周将计划报送科技处,10月份计划请于10.20前提交,具体提交方式见附件。

2、建立跟听制度,确保学术安全,加强意识形态价值观引导和审核。

3、学术交流活动要做好宣传,突出时效,学术交流活动后5日之内发布新闻稿。重点关注如重大项目获立,重大技术问题攻关,产学研深入合作,优秀成果推介(包括优秀论文、专著,发明专利授权,典型横向项目实施案例等)。

4、原则上,各学院每月至少提供一篇学术交流新闻稿及一篇优秀成果推介稿,请各学院分管科研院领导审核后,按流程发布在校首页“学术动态”栏目。

联系人:许广富   电话:(025)86265590


附件:2021年下半年学术交流活动计划.docx